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逃/我們的寶島,他們的牢

2013年4月14日《聯合晚報》報導:「台灣22萬名外籍監護工真的是血汗勞工!研考會去年委託世新大學訪談1076名藍領外勞,結果發現,產業及機構外勞每日平均工時7.56小時,但家庭類外勞長達17.72小時,而在受訪的487位家庭類外勞中,更有215人(近1/2)回答每天工作24小時,在台外籍看護工不但全年無休,更是全日無休。」

這分數據和之前的官方報告很不一樣。

過去勞委會調查外勞工作狀況,問的是雇主,呈現的自是一片祥和。這好比略過顧客而去問廚師,這食物好不好吃?答案當然是好吃。

要問,就得問外勞。研考會這麼一問,答案全然不同。

勞委會連續幾年問到的家庭外勞工作狀況,平均每天工時約13-14小時,和研考會的近18小時,差距很大。

有趣的是,勞委會官員面對這分差異,另有解讀,認為可能是認知不同:「外勞僅認為睡覺是休息,其他時間都是工作。」

是這樣嗎?關在辦公室推想,和到第一線接觸,差別在此。《聯合晚報》引述國際勞工協會祕書長陳秀蓮的看法:「家庭類外勞一天工作17、18個小時很常見,甚至24小時也不稀奇,因為有些老人需要定期抽痰、翻身、上廁所或換尿布,外勞即使晚上睡覺,也是在工作。」

《逃∕我們的寶島,他們的牢》這本書,逃跑外勞現身說法,告訴大家,他們為何而逃?受了什麼委屈與虐待,有什麼苦衷與心事。

為什麼會覺得24小時全天候工作?書中一位主述者說,她照顧一位阿嬤,因為房間狹仄,晚上她睡在走道上,頭頂就是廁所,一家子半夜如廁,跨過她身上,有時沖水聲把她吵醒(有時省水不沖,臭味把她醺醒),而主要照顧的阿嬤,因為老人頻尿,必須半夜抱她上廁所,如是數回,她有時還得趁阿嬤尿尿,「利用那短暫的時間瞇一下。」連睡覺都得靠老人家尿尿時間小瞇,這不是24小時工作是什麼?

雖然按工作性質,外勞分為產業及機構外勞、家庭類外勞,但從書中投訴內容,我們看到,不少人在越南簽訂的是假合約,與來台後從事的工作不合,有的甚且在工廠下工後,轉到雇主家繼續幫傭,產業機構與家庭類二合一。有時不只服侍雇主一個人,全家上下都是她的主子,工時超長,超過正常負荷。

然而最難過的不是累,再累,咬牙且過,最難堪的恐怕是雇主言語與態度上的羞辱,讓人覺得毫無尊嚴。化名小安的一位越南女子,在中藥店工作,老闆娘照三餐罵她:「你連我家的狗都不如。」敘述者說:「想想還真是這樣,狗可以吃好的,她卻只能吃剩菜剩飯,白天不停工作,晚上還要照顧八十歲的老太太。」

比狗不如,如此沈痛的告白。

一段段陳述,一則則控訴,在書裡不時可見:

.一位照顧阿嬤的家庭外勞,老闆娘規定洗澡只能用阿嬤洗剩的水,老闆說:「只有阿嬤才可以洗澡,你是傭人怎麼可以洗澡呢?」她的長髮被要求剪短,因為怕浪費水。

.另一位照顧阿嬤的外勞,只能吃過期食物,菜葉變黃也不能吃,「在我的家鄉,很多人會在盛產季節不小心把白菜放到菜葉都爛掉,沒想到我在台灣卻連快黃掉的白菜都不能吃。」

.在果園工作的外勞,「上工日可以吃飽,下雨天不能上班時,伙食就像乞丐吃的一樣。」

種種非人道的凌虐,在書中呈現的只是局部現象,只是逃跑外勞的投稿譯文,且只見諸《四方報》越文版的版面,以越籍勞工為主。然而單單如此,從書中血淚告白以及對台、越相關機構的控訴,再對比勞委會不痛不癢的報告,便可知道內部問題何其多。

所有不合理的待遇,多數外勞只能忍,淚水往肚裡吞,血水往旁邊抹,只因怕被解雇送回國,不但相當於一、二十萬台幣的巨額仲介費賠不起,回家等於血本無歸,賺錢不成反負債,情何以堪?若非忍無可忍,這些外勞怎麼可能逃脫?

逃,還有一線生機,留著,必死無遺。蕭新煌的推薦序提供一個數據:依勞委會2011年9月統計,台灣外勞已達41萬7千人,累計逃跑的外勞有3萬1千9百人。

逃離的原因,有的期滿想延長在台工作期限,好賺更多的錢,但更多的是不堪虐待羞辱。此後逃亡便成為緊箍咒,在不聽話就檢舉你的恐嚇下,他們往往任雇主宰割,扣錢不給的,因此被性侵的,遭人蛇集團逼迫賣淫的,例例可循。有的一逃再逃,輾轉流離,偷偷摸摸躲警察,僅能祈禱命運翻轉,碰到有人性的雇主,明天會更好。

他們不是逃犯,不是逃兵。沒罪要逃,有罪的雇主反而無事,形成台灣社會怪現狀。這些外國勞動朋友,得不到太多聲援與關懷,只有一些紀錄片、書籍與媒體偶爾關注。或許冷漠出於無知,那麼就從閱讀《四方報》與「時報出版社」合作出版的《逃∕我們的寶島,他們的牢》一書開始吧。姐妹作《離/我們的買賣,她們的一生》以及《跨國灰姑娘》建議一併閱讀。

果子離群索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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